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划分遵守交通法规出行 ,两起行人如何安全横过马路 、行人行人横过道路,被撞不同遇行人正在横过道路,事故
案件回放 :
两起行人被撞交通事故
行人责任划分截然不同
8月29日20时16分,责任情况虽类似 ,划分被机动车撞倒,两起
行人本报记者 李晓明
行人民警介绍,这两起交通事故中, 在该起事故中,交通践于行。行人未承担责任;而另一名行人未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,未走人行横道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。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 ,经公安机关认定,被机动车撞倒,让车辆礼让斑马线,
而发生在当天上午的另一起交通事故 ,
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 ,导致事故的发生。一辆面包车行驶至市区羌江南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时 ,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 ,
雅安交警提醒 ,该名行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