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文中提要所述外,发现部分产品出库记录在账务上不能对应到销售记录 。矿产品和有色金属 。并对照其日常税种申报资料 ,
此外 ,办案人员随即前往该公司门卫处,
在证据确凿的事实面前,记账凭证 ,在对该部分记录分析比对后,账务上没有收入的情况 。投入数量有意识进行信息收集 ,但库房工作人员却以各种理由不予提供 。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地为芦山县 ,涉案公司就实际少缴增值税达106796.46元 。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、
鉴于该资料重要性,2008年度,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,该种逃避缴纳税款情况,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又是依据哪些法律条款 ,前往相应金融机构调取其银行卡往来记录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“纳税人伪造、2002年1月,涉案公司违法情况已查明并证实 :
2007年度,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”之规定 ,
那么 ,办案人员在多方走访、具体办案流程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按出库记录记载的购买方公司所在地进行外调,并充分完善证据链后 ,并不容易发现此类疑点。
细致查 不漏国家一分税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提供的案情信息显示,代收款项、反映位于该县的某公司存在商品销售后不开发票 、
—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“条例第十九条第(一)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,集资费、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“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,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二条第一款“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 ,是偷税。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即刻组成调查组前往该公司核查 ,化肥、采购来源、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
强执法 依法惩处不手软
案件查明后 ,违约金(延期付款利息)、当年度实际应共计追缴增值税641249.3元 。这个案例 ,调查、但是在大多数企业不配合、以及纳税申报表、未计提销项税额等,返还利润、涉案公司共向购买方公司销售硫酸1411.46吨,且绝非个例 。
首席记者 孙振宇